新聞中心

News Center

關于(At)評選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的(of)通知

類别:通知公告日期:2015-12-22

洪建發〔2015〕146号

關于(At)評選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的(of)通知

各縣、灣裏區、新建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、市質監站、各施工、監理企業:

爲(for)了(Got it)貫徹住建部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》和(and)省住建廳《江西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》精神,提高我(I)市建設工程的(of)質量水平,鼓勵建設工程各方主體争創更多精品工程,依據《南昌市優良工程獎評審管理辦法》的(of)規定,我(I)委決定從2015年12月開始在(exist)全市開展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評選工作(do)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 

一(one)、申報條件

(一(one))申報工程符合基本建設程序,并達到(arrive)以(by)下規模:

⒈建築面積2000m2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各類房屋建築工程;

⒉工程造價3000萬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市政公用(use)工程;

⒊安裝工作(do)量200萬元以(by)上(superior)(不(No)包括設備價值)的(of)綜合安裝工程;

⒋工程造價100萬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建築裝飾裝修工程。

(二)申報項目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,工程主體被評爲(for)南昌市優質結構工程,并且經過一(one)年使用(use)沒有發現質量缺陷和(and)質量隐患。

(三)申報市政公用(use)類的(of)項目應有市質監站的(of)工程質量核查報告。

(四)下列工程不(No)列入評選範圍:

1、違反城鄉規劃和(and)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的(of)工程;

2、因工程質量問題受到(arrive)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(of)工程;

3、施工過程中發生(born)過較大(big)質量安全事故的(of)工程;

4、因工程質量問題受到(arrive)投訴并且經查證屬實的(of)工程;

5、違反法律、法規和(and)規章規定,受到(arrive)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(of)工程;

6、已經參加過市優良工程獎評選并且落選的(of)工程。

二、申報程序

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”評選分申報材料初審和(and)工程檢查評審兩個(indivual)階段進行。

(一(one))初審由市質監站負責實施。

1、網上(superior)申報登記:申報單位在(exist)2015年12月31日前登錄市質監站網站(http://www.ncjszj.com),按要(want)求填寫申報工程信息、上(superior)傳工程照片及有關資料,核對無誤後提交申報并打印生(born)成的(of)《申報表》一(one)式兩份,逾期将不(No)予受理。

2、書面資料提交:申報單位将《申報表》和(and)有關申報材料,經建設單位、監理單位簽署推薦意見後,在(exist)2016年1月10日前報市質監站審核蓋章。(其中三縣、灣裏區、新建區的(of)工程項目須經當地(land)建設質量監督部門審核蓋章,當地(land)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推薦)

申報資料包括以(by)下内容:

(1)《南昌市優良工程獎申報表》;

(2)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;

(3)工程主要(want)部位的(of)竣工圖,折疊成A4大(big)小裝訂成冊,封面标明工程名稱,申報單位(僅申報裝飾裝修工程的(of)需提交);

(4)獲南昌市優質結構工程獎證書;

(5)反映工程外觀并附文字說明的(of)工程各部位彩照8-10張。

3、申報資料初審:市質監站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,符合申報條件的(of),列入評審計劃報市建委檢查評審;不(No)符合申報條件的(of),退還申報材料,并向申報單位說明原因。

(二)工程檢查評審由市建委負責組織。

市建委收到(arrive)市質監站評審計劃後在(exist)2016年2月下旬組織專家及相關人(people)員成立專家組,對列入評審計劃的(of)項目逐一(one)進行現場檢查(具體檢查時(hour)間另行通知),填寫檢查表格,并提出(out)推薦意見。現場檢查符合條件的(of),推薦爲(for)“2015年南昌市優良工程獎候選工程”,報南昌市優良工程獎評審委員會評審,評審後确定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項目。

三、注意事項

(一(one))市質監站在(exist)2016年1月20日前将評審計劃報市建委質量安全處。

(二)市政公用(use)類的(of)申報項目初審後符合申報條件的(of),由市質監站組織進行實體質量檢測并出(out)具工程質量核查報告。

(三)申報企業必須實事求是(yes),不(No)得隐瞞事實真相,不(No)得弄虛作(do)假,不(No)得以(by)不(No)正當手段謀取獲獎。對違反相關規定者,視其情節輕重,給予批評警告,直至撤銷申報和(and)評選資格。

(四)評審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要(want)堅持質量第一(one),公平公正的(of)原則,秉公辦事,嚴守廉潔自律和(and)中央“八項規定”、“六項禁令”等相關規定,自覺抵制各種不(No)正之風。對違反相關規定的(of)人(people)員,我(I)委将按有關紀檢監察規定予以(by)嚴肅處理。

(五)聯系方式

初    審:南昌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

地(land)    址:南昌市豐和(and)中大(big)道1318号建設大(big)廈2319室

聯系電話:0791-88536635 陳儒慶

電子郵箱:ncjszj@163.com

評    審:南昌市建委質量安全處

地(land)    址:南昌市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六樓6032室

聯系電話: 0791-83884162

 

 

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2月14日

 

 

  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2月14日印發